原來喜歡一個人再怎麼多的一廂情願也不過徒然,一個月了,我用了一個月想讓那個人可以記得我的名字,努力地靠近他,擠入擁擠的公車抓準機會坐在他的旁邊,或是站在他的附近都不曾被他多看一眼。

在學校裡打聽了他的選修課,挑了鄰近座位的我,只是被他借個修正帶心裡就小鹿亂撞得不能自己,然後開始後悔並低聲呢喃:「我到底在幹嘛!」

總是太多的刻意所以讓人覺得渾身不對勁,也起碼有個印象吧?即便是不好的印象也沒關係啊!可是為什麼他連一眼都不看上我?真的好不甘心啊!連他的朋友多少都知道我的存在,有時候還會留機會給我們,也有學妹對我加油打氣,可是他總不當一回事把我當成阿飄忽視了我。

 

『欸!美術系的那個你覺得怎麼樣?』

「誰啊?」

『啊不是昨天跟我們聯誼的那群人裡的有一個身體嬌小的那個?』

「哪個?名字?」

『就——』

「不認識。」

『你們不是有在鬼屋獨處?』

「我一心只想快點走出去,跟不沒注意抽籤分組跟誰這回是好嗎?」

『敗給你了……』

 

這樣的人……

我究竟喜歡他那一點呢?其實連我自己都摸不著頭緒。

他是個在半夜裡到我打工的超商挑選兩到三碗泡麵,並坐在落地窗靠牆數來第三個位子的同學。

突來的暴雨讓他望著窗前,表情相當苦惱,似乎只帶剛好買泡麵的零錢,我並沒想過要幫他,只是想著快快下班,再說我是個不敢和人搭訕的人,脫下制服後穿越走道,聽到熟悉的開門音效,忽然有隻溫熱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。

我轉頭望向他指著我手中的小傘問說:「你住這附近嗎?可以的話能跟我一起撐這把傘嗎?」我愚鈍的答道:「啊……喔……嗯……對、對啊……」後來得知他和我住在同一棟公寓。

又發現禮拜一、三,他會跟我搭同一班公車到校,不知不覺的我開始注意他一舉一動,側寫他每一個表情,然後變得想引起他的注意,才發現我好像喜歡上他了。

現在我卻希望他看我上一眼機會,都變成一種奢求……

201707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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